本工程垃圾處理挖方量476,376立方公尺,篩分後之腐植土經採樣檢驗符合規範後,部分回填於開挖區,剩餘腐植土妥善堆置於舊垃圾場旁指定之暫存區, 以作為後續綠美化工程之需,經篩分後之廢棄物經檢驗後進行清運作業。本工程廢棄物挖方量約48萬立方公尺,於120日曆天篩分處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