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中埔產業園區
中埔園區開發基地位於嘉義縣中埔鄉,面積約67.61公頃,園區土地主要配置規劃為產業用地40.70公頃、公共設施用地為26.93公頃,採分期分區開發,辦理土地取得、公共工程細部設計及施工等作業,完成開發工程後將公共設施移交與園區管理機構。本計畫主要目標如下:
- 一、滿足台商回流產業用地需求、建構產業聚落、兼顧產業政策及地方產業需求
- 本中埔園區配合大埔美與馬稠後產業園區為核心,強化既有製造業,建構金屬、機械設備、電子產業聚落,掌握優勢產業及周邊產業園區之關聯鏈結,創造產業聚落形成。除此之外,亦考量中埔園區區位條件,北鄰嘉義市、東連嘉義縣番路鄉與大埔鄉、南接臺南市白河區、西鄰嘉義縣水上鄉,農特產品豐富,可發展食品及飼品相關產業,鏈結在地需求。
- 二、發展農業科技,引進農業科技人才
- 以既有食品加工產業為基礎,結合農業發展生物科技產品產業,配合行政院「五加二產業創新」計畫之擘畫內容,以及「嘉義縣循環農業園區」之推動政策,中埔園區與大埔美及馬稠後等精緻智慧產業工業發展結合,提供農產品加工、農機具產業發展環狀產業服務,形成農業科技產業群聚,藉以促進農業產業之轉型升級,以確保我國農業永續經營。
- 三、維持低污染導向之開發原則,符合產業類別限制、低污染製造業認定原則、用水回收率標準,以及化學物質使用量限制4條件篩選進駐廠商
備註:其他低污染產業-指單位面積用水用電及污染需求量為園區平均值之80%以下其他經工業主管機關核定之廠商
土地使用分區包括「產業使用分區」及「服務核心區」,如圖所示。
◢ 產業使用分區-考量各類產業使用需求,配置不同尺寸坵塊保持其彈性使用
◢ 服務核心區-規劃包括園區服務管理中心、產業用地(二)、公園、停車場等,並考量交通便利性,以配置於園區主要道路及與聚落相鄰為原則,提供廠商及周邊居民生活機能及休憩空間,打造優質及便利的生產環境。
本計畫依據「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及「產業創新條例」進行園區規劃,按產業園區之計畫目的、目標產業發展需求及性質分配土地使用面積,廠房用地為 60.18%,管理及商業服務用地為0.56%,公共設施用地或必要性服務設施用地為 39.27%,,廠房用地與公共設施用地比例約占60%:40%,如下圖及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