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鼓勵企業推動落實少子女化對策修正投資申請書書件變更,並自115年3月3日公告日生效。
說明:
一、為配合政府政策、鼓勵企業推動落實少子女化對策,修正投資申請書,增列為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六、友善職場事項」。
二、另考量園區近年用電需求大幅增加,新增提醒廠商於建廠前應向台電公司確認可行供電方式及一併規劃相應設備;用水部分,用水量達一定規模廠商應向產業園區發展局提出用水計畫,並向台水公司申請供水,故新增投資申請書撰寫說明(十)及(十一),本案併同修正。
公告事項:
一、有關投資申請書書件自公告日起生效,請園區內需申請(標)租售廠商以新版書件送審,於公告前送審之廠商仍得適用舊版書件。
二、旨案原已公告之租售手冊不重新公告,僅變更原租售手冊內土地申請書件。